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应与销售同步

发布时间:2014-09-12 00:00:00

国家体育总局出台的《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体育彩票的公益宣传进入新的阶段。对于《办法》的实施,部分省(区、市)的体育局作为体彩公益金的使用方已经明确表态,将加强宣传与监督,力促《办法》有效落实。体育彩票机构作为体彩公益金筹集者,他们对于《办法》的出台有何反应?为此,记者采访了河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副主任张进。

“《办法》的出台很及时,也非常必要,体育彩票的公益宣传需要这样的正式文件来规范。体育彩票发行了20年,我们在销量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是在体彩公益金的宣传方面一直做得不够。其实公益金的宣传应该与体彩销售同步进行,应该让更多老百姓了解体育彩票的公益性。以往,不只彩民对公益金了解不多,甚至很多体育系统内部的工作人员也分不清公益金、发行费、专项资金。体育部门使用公益金举办体育比赛,往往忽略了体彩公益金的宣传,这阻碍了体彩品牌的创建。”

张进表示,《办法》的出台对于公益金使用宣传有了明确规定。例如,要求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各类竞技体育赛事和交流培训活动在活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资助标牌,并将活动举办地的同级体育彩票机构列为组委会组成单位或参与单位。主办单位应引导和鼓励媒体客观报道资金来源, 积极宣传体育彩票公益形象。对于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竞技体育赛事和交流培训活动,应统一在活动名称前注明“中国体育彩票”或体育彩票品牌名称。“这些细节上的规定使公益金的宣传不再空泛,有了具体的抓手。”张进说。

张进认为,除了规范宣传内容,有效的监督奖惩制度也是督促《办法》落实的必要条件。《办法》中明确指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将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纳入本部门年度体育彩票管理工作内容,要对项目实施单位履行宣传义务的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下一年度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依据。在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履行公益金宣传义务时,应充分听取体育彩票机构的意见。对于没有达到公益金宣传工作要求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审核该单位资助项目申请的体育行政部门可以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酌情核减资助项目资金等处分。“这些监督、惩罚措施对于《办法》的落成一定会起到显著作用。当年的公益金宣传考核结果直接影响体育行政部门下一年度的项目资金,这对于《办法》落实来说,是非常大的客观动力。”

《办法》也给各地体育彩票机构增加了工作内容。例如,《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与体育彩票发行、销售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体育彩票机构应主动配合、积极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做好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工作。对此,张进也做出积极回应,“我们不怕增加工作,只要能把体彩宣传工作做好,我们很愿意协助相关单位进行体彩公益金宣传。”张进说,“《办法》刚刚出台,很多公益金使用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体彩公益的宣传还不够熟悉,包括标志的摆放、标语的内容、与相关媒体打交道等,这些内容以往都是体育彩票机构的工作人员完成,我们很愿意帮助他们走过过渡期,甚至长期协助他们做这方面的宣传。增加这些工作量对于每一个体彩工作人员来说,都不算什么。其实就我个人来说,与其看着别人宣传,还是自己亲自参与更踏实一些,毕竟我们有足够的经验,知道怎样能做得更好,公益金的宣传做好了,也是宣传整个体彩品牌,能促进体彩销售。体彩公益宣传和体彩销售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丰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