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公益金在中央与地方如何分配?

根据财政部2006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起,对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彩票公益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

二、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

三、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分开核算,坚持按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协商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