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法律红线 坚决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6-04-28 作者:黔南中心 李儒

一张小小的彩票,承载着无数人对幸运的期待。然而,在彩票的背后,还有一条不容逾越的法律红线——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付奖金。近年来,未成年人购买彩票引发的行政执法案件乃至公益诉讼案件时有发生,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涉彩危害深重,守护少年健康成长,需要家庭、社会与执法部门协同发力。

从法律法规层面看,我国早已为未成年人构筑起坚实的法律屏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彩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同样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对于违规者,《彩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这些法律法规从销售网点设置、经营行为规范到责任追究,全方位约束彩票经营者的行为。

未成年人购彩的危害不容小觑。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经济尚未独立,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相对较弱,过早接触彩票容易诱发投机心理,影响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财富观,甚至可能对学业、身心健康和家庭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未成年人因购彩成瘾,缺乏资金来源,可能会诱发其铤而走险,走上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道路,不仅毁掉自己的人生,更给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悲剧。2024年10月,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抢夺案中,涉案的3名未成年人曾先后到多个彩票代销点购买、兑换彩票,以购买整本即开式彩票“刮刮乐”并佯装付款的方式,趁店主不备携彩票逃跑,被抢夺彩票售卖价共计2000余元,这正是购彩危害的真实写照。

作为国家公益彩票,体育彩票行业始终坚守“不向未成年人售彩和兑奖”的底线。国家体彩中心发布的销售合规管理“十禁止”中,明确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或兑奖”列为第三条刚性要求。目前,全国所有体彩实体店均在销售台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及兑奖”警示标识,要求销售员对疑似未成年人购彩者主动核验身份证件,严格执行“拿不准、不销售”原则。

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塑造的关键时期。保护他们远离彩票侵害,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有力执行和行业规范的严格落实,更需要每一个家庭筑牢第一道防线。家长应避免带孩子接触彩票,加强金钱观教育,引导孩子树立“劳动创造价值”的正确观念。全社会齐心协力,方能守护每一株青苗在阳光下茁壮成长。